有沒有可能,由智邦舉辦一個講座(如何使管委會,從無到有到強大) |
發表者:godspeed 發表數:2 IP:125.232.130.* | 2007-06-23 19:3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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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小弟不才,有個想法,社區網中有很多的社區,但是我相信有很多的新手版主,不知如何催生管委會,甚至於如何運作,及實務上會碰到的問題,有沒有可能,智邦每季辦個研討會,甚至區分初級班及中級班及高級班...... |
回覆者:小美女 發表數:0 IP:220.140.93.* | 2008-02-21 14:54:52 |
我得到的訊息這樣是行不通的。 但是,我們社區後來在「住戶規約」內加了一條, 擔任主委、副主委、監委、財委等職務的委員, 需為區分所有權人且為現住戶,並須主動提供「良民證」與管委會。 提供給大家作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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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daniel0523 發表數:0 IP:61.223.41.* | 2008-02-18 00:31:32 |
我曾服務於相關單位,既使以社區管委會行文亦不能查詢他人資料。 | |
回覆者:MDA 發表數:274 IP:125.233.241.* | 2008-02-17 21:43:26 |
回覆 小美女 於 :2007-07-21 02:01:52 的發言內容
這個問題建議試試看以社區管委會附上全數管理委員姓名 出生日期 身分證號碼 性別及戶籍地址等資料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也有列這一條, 寄送所在區域警察局 用語為 "為清查本會委員有無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所列管理委員消極資格限制, 請惠予查複附表所列人等是否具詐欺、背信、侵佔、違反工商管理法令或涉販貪瀆罪嫌暨其判決及執行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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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小美女 發表數:564 IP:211.21.212.* | 2007-07-21 02:01:52 |
回覆 林西北 於 :2007-07-17 14:18:11 的發言內容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也有列這一條,管理委員選任當選資格,不能有消極資格;加註於社區規約;或規約未約定事項;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為準。 誰負費用都不是問題, 主要問題在於,誰有資格與權利查詢委員是否有前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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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林西北 發表數:29 IP:218.211.23.* | 2007-07-17 14:18:11 |
管理委員選任當選資格,不能有消極資格;加註於社區規約;或規約未約定事項;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為準。 有委任社區管理公司,可請其提供相關查詢,如有產生費用,請管委會支付。俾確保社區整體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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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小美女 發表數:564 IP:211.21.212.* | 2007-07-15 16:15:45 |
回覆 林西北 於 :2007-06-24 16:52:29 的發言內容
感恩西北大大的熱心!聽說智邦有在規劃中,如有社區或管委會任何問題,歡迎提出共同研討。 小女子有個疑問,請版上的各位前輩協助解決, 在公寓大廈管理辦法裡,有條管委會委員的消極資格---- 『有下列情事之ㄧ者,不得充任委員,其已充任者,及當然解任。 ㄧ、曾犯詐欺、背信、侵佔罪或違反工商管理法令,經受有期徒刑依年以上刑期之宣告,服刑期滿尚未逾二年者。 二、曾服公職虧空公款,經判決確定,服刑期滿尚未逾二年者。 三、受破產之宣告,尚未復權者。 四、有重大喪失債信情事,尚未了結或了結後尚未逾二年者。 五、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者。 ------------------------------------------------------------------------------------------ 如果委員中有人有詐欺案底,是不可能讓大家知道的。 明知委員之中有人是有詐欺案底,該如何取消他的資格? 身為住戶,如果對管委會委員的背景資格有疑慮,可否提出查詢? 但憲法並未賦予管理委員會或個人有查詢他人背景的權利,我們又該如何自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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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詹姆士 發表數:124 IP:220.133.134.* | 2007-07-02 17:46:44 |
回覆 林西北 於 :2007-06-24 16:52:29 的發言內容
林賞原本是我們泛社區的版主, 只是改了版之後還沒給林賞一個權杖圖騰... 真是不要意思給他委屈了.聽說智邦有在規劃中,如有社區或管委會任何問題,歡迎提出共同研討。 除了林賞跟少數曾有管委經驗的網友, 其實就我知道的大部分的版主跟我都是邊做邊學的, 雖然我同林賞曾經提過我們今年是不是來辦個實體或網路活動, 至少大家也可以互相認識一下, 適巧現在又有 Godspeed 的 echo, 所以就讓我借力東風 在此邀約各位版主不吝賜教, 我們再來匯整大家的意見如何. 感謝大家 Or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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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者:林西北 發表數:29 IP:218.211.23.* | 2007-06-24 16:52:29 |
聽說智邦有在規劃中,如有社區或管委會任何問題,歡迎提出共同研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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