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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有一千五百萬 該買文山區或大安區
發表者:lingling  發表數:4 IP:64.166.248.* 2006-05-10 08:16:27

手邊有一千五百萬 人口兩人沒小孩 工作不固定時間自由 看上了兩戶房子

第一間在文山區 大約五年新 三房兩浴 有車位
風景優美安靜 交通不太方便 周邊沒有什麼商店
一千兩百萬 我還剩三百萬可活用

第二間 大安區仁愛國小國中學區 約二十年 三房兩浴 沒車位 有重新裝潢 一千八百萬 還需貸款三百萬

因為是首次購屋 很頭痛不知如何選擇 各位可以給些建議嗎

回覆者:akira 發表數:1367 IP:118.167.172.* 2010-01-26 21:40:42
回覆 Rondo 於 :2006-05-11 11:55:26 的發言內容

買房子最重要的是地段
地段對了,套牢的機會會小很多
如果是我,我選大安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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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連智邦網友都比教授預測神準

聽教授的話2006年被嚇到沒買大安區的會搥牆
回覆者:akira 發表數:1367 IP:118.167.180.* 2010-01-24 13:51:45
回覆 eric 於 :2009-04-01 03:16:05 的發言內容

遠企商圈鄰馬路住宅較巷內貴1成


2004年06月12日地產王


此區以電梯華廈和大樓居多,老舊公寓多在25年以上,主流坪數約30坪,每坪26~28萬元,電梯華廈大約在20~25年,每坪價格為30~33萬元,住辦大樓則約20年屋齡,隨著居民對居住品質的要求越來越高,現在所蓋的大樓幾乎沒有住辦大樓,以純住宅為主,當然住家品質越好,開價越高,每坪至少都在 60萬元以上。

http://money.udn.com/house/storypage.jsp?f_ART_ID=203665

北市土地標售 每坪上看500萬
2010/01/24

【經濟日報╱記者梁任瑋/台北報導】

國產局預計本周四(28日)公開標售今年第一批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以第一標號116坪土地最受矚目,每坪底價289.09萬元,因基地擁有台北市仁愛路二段53、55號門牌,市場預料每坪將飆上500萬元。

此次標案總計18標,其中台北市中正區、大安區精華區土地占了五筆標號,總坪數達880.5坪,此五標總底價更高達10.63億元,土地使用分區大多是住三、住三之二。
回覆者:貓貓不動產 發表數:11 IP:220.137.67.* 2009-12-15 12:51:24
回覆 我負責我的言論 於 :2009-06-18 16:14:44 的發言內容

揭開玉蘭花廣告背後的醜陋──X信房屋仲介購屋陷阱紀實

民國九十七年六月,在X信房屋木柵店前員工翁姓業務員的介紹下,我與內子認識了X信房屋木柵店蔡姓業務員,他倆人極力推銷座落於捷運萬芳醫院站附近某30年中古屋。倆人向本人與內子表示,該屋鄰近空地已經為某建設公司收購,且建設公司正與該社區住戶商談都更改建的事宜。倆人並以該屋的地點鄰近學校與商圈,深俱自住與投資雙重價值,來說服本人與內子。其間,本人曾當面詢問過兩人,屋主為何要出售此屋? 蔡姓業務員表示由於黃姓女屋主投資股票失利,才有意出售,並且有多組買家有意購買此屋,但因出價尚有些微差距,因而仍在考量中。基於上述的理由,又在貌似中厚老實倆人的親切的帶看下,內子漸為所動而傾向購買該屋,於是交付蔡姓業務員新台幣八萬元整為斡旋金,正式委託蔡姓業務員向賣方出價斡旋。

謊言的開始── 一場荒謬的戲碼
幾經斡旋後,買賣雙方同意以新台幣六百五十萬元整成交,於是約定新台幣八萬元整斡旋金轉為為購屋訂金,並於同年七月一日在X信房屋木柵店進行簽約,蔡姓業務員表示因屋主目前不在國內,故請賣方代表──該公司王姓經理與代理人,代為簽約。我與內子不疑有他,於是於七月一日當天一同至木新路該店地址處簽約。
本人與內子到達該店簽約時,X信房屋木柵店內凌姓代書、該公司王姓經理與蔡姓業務員已經在店內等候,凌姓代書並已填妥X信房屋不動產買賣契約書大部份資料,賣方黃姓女屋主事先已簽妥該契約內所附之房屋現況說明書一只,擔保該屋無因天然災害所產生的損害,只等買賣雙方簽字。我與內子閱覽該契約內容時,賣方代理人李姓小姐自外抵達該店。閱覽該契約後,我與內子詢問過幾個付款問題,也詢問該屋現況問題,王姓經理都說沒問題。於是雙方出示身份証件,由凌姓代書與該店王姓經理、蔡姓業務員協助下完成簽約,契約書完成裝訂後,本人與內子並無查覺該契約書所附買賣雙方的身份証影本,賣方影本竟張貼該李姓小姐之影本,而非黃姓女屋主本人証件。
簽約後,凌姓代書要求內子(內子為該屋登記所有權人),簽立購屋尾款之本票一只(內子擬以銀行貸款支付購屋尾款),金額新台幣四百 萬元整,內子為求謹慎,並要求凌姓代書於本票影本上註明用途,並約定歸還,內子卻忘了填寫本票之抬頭。

謊言(二) ── 欲蓋彌彰的掩飾
由於該房屋有漏水的情況,內子於簽約前,在翁姓、X信房屋木柵店蔡姓業務員的鼓吹之下,向黃姓女屋主提出借屋裝修的要求,並獲屋主的同意。於簽約後,在X信房屋木柵店翁姓前員工的介紹下認識了幾家裝修業者,在完成比較各家條件後,決定了其中一家來進行裝修工程。該業者旋即進入該屋進行初步的拆除工程,在拆除入口處門粱下方之落地鋁門時,突然上方粱發生混凝土大量剝落,不知情的工人遭剝落混凝土砸傷的意外,上方粱處剝落後「鏽蝕的」鋼筋外露,長度約一米有餘,業者將工人送醫後旋即電話告知翁員此事,並向翁員要內子電話號碼欲通知內子此事,翁員遂趕到現場查看,查看後示意該業者:「不要告知買方此事」。事後竟要求業者以塑膠帆布遮掩該瑕疵處,並指示業者儘速將該處以水泥抹平並砌上磚牆掩蓋。

謊言(三) ── 裝模做樣的現場會勘
本人與內子得知該房屋的瑕疵情況後(該屋除有涼上瑕疵外,亦有拉扯傾斜的現像),第一時間立即電告該公司蔡姓業務員,本人與內子會同該員至現場查看,蔡員亦通知該公司王姓經理前來會勘,王姓經理表示屋主不在。本人與內子當場要求屋主應提出安全鑑定報告以釐清安全與責任問題,王姓經理以電話與屋主聯絡後,表示屋主有誠意解決此事。而後本人見賣方並無積極處理的意思,逕自以存証信函與照片告知黃姓女屋主,房屋有多項瑕疵,請她提出專業鑑定報告,並要求勘驗當日要通知買方到場。
會勘當天,王姓經理仍表示屋主不在台北,但現在人在南部,由他代表屋主出席。會勘時,由內子所委託的工程行業者帶領空手到的建築師(並無攜帶任何儀器或測量工具),至現場各處以目視查看後,並至該屋上方二、三樓同一位置處查看,於相對應位置均有斜向裂痕的修補痕跡,二樓處外牆甚至有長距離之大裂痕。
會勘後,建築師當所有人面前解釋斜向裂痕係由地震所引起的損害所致,內子亦當場詢問是否為裝修時所造成的損害,建築師很肯定的表示該瑕疵應原本就已經存在,而施工拆除該粱下方的鋁門時,所產生的振動將原本覆蓋於該瑕疵處的混凝土帶下掉落。本人亦詢問該屋有「拉扯傾斜的現像」是何原故? 建築師推說傾斜必需全棟測量並測量地基掏空的係數方可知曉。

謊言(四) ── 避重就輕的鑑定報告與指鹿為馬的解釋
會勘後幾日,該仲介公司蔡姓業務員通知內子報告已出爐,屋主也已經回來,要買方至該公司木新路營業處所與賣方協調,本人親至該處與賣方看報告並協商。到達時,賣方由一名劉姓男子自稱為屋主出面,並與該公司蔡員與王姓經理早已到場等候,該劉姓男子手持著鑑定報告,態度囂張地告訴我說:「鑑定報告上面寫著是你們拆除鋁門所造成的損害,我房子好好的交給你們……我沒有責任……云云」,我當場要他給我一份副本,劉姓男子說這份報告是我花錢的,才不要給你們一份。後來我又要求至少要給我過目,上面明明寫著是921 331地震是主要原因,劉姓男子竟然可以做指鹿為馬的解釋,而我當場反駁他,現場建築師也肯定表示係由921 331地震所引起的損害所致,當時現場蔡姓業務員與王姓經理皆在現場知悉;不料其二人臉色鐵青,當場竟對此事沉默以對,我感覺事有蹊蹺,於是我以退場結束這場所謂協調會。

謊言(五) ── 令人瞠目結舌的調解會
本人返回家中後向內子告訴協調會的情況後,倆人深感X信房屋木柵店已經失去做為公正客觀第三人應有之立場,因而決定求助公正的第三人,因此向消基會提出申訴與法律協助,消基會義務律師建議我們可要訴訟前,應向該地區公所申請調解,於是我向文山區公所調解委員會正式提出調解。調解當時,劉姓男子偕其配偶(黃姓女所有權人)與蔡員與王姓經理出席,仍以強詞奪理的解釋搪塞推托,毫無誠意。會中,劉姓男子並承認其身份,除了是幕後屋主外也是X信房屋木柵店的負責人的身份,亦囂張地自曝該房屋為「公司的房子」、「法院見」等令人瞠目結舌的言論,當場亦有多人知悉。

謊言(六) ──房屋安全交易帳戶失效 助紂為虐的X信房屋總公司
鋼筋外露曝露於空氣中持續氧化,鄰居們也前來關切,而賣方卻仍推卸其瑕疵擔保的責任,本人與內子為此事傷透腦筋,求助無門不知如何是好時,我與內子再次求助於消基會的法律協助,律師建議我們可依先前判例,自應付尾款中先扣除房屋補強的工程款、前黃姓屋主應付之水電費與房屋稅、地價稅後(共新台幣十四萬餘元),再會匯出所餘款項予X信房屋仲介公司之房屋交易安全帳戶中,我們依律師建議,免得因違約而被沒收先前已付之款項血本無歸,待而後釐清責任。渠料X信房屋總公司房屋交易安全帳戶,於收到此筆匯款後竟於匯入後幾個小時後立即任由黃姓女所有權人自該帳戶中提領,並清償其於銀行中之貸款,X信房屋總公司明知此交易標的有糾紛,並未徵得買方同意逕自付款,其所謂「房屋安全交易帳戶」完全破功,對買方完全無保護作用。

謊言(七) ──欲哭無淚 賣方竟持本票向法院聲請假扣押
在本人扣除上揭款項前,皆通知對方與諸關係人本人之處理方式,如有異議可提出,怎知對方並無異議,在本人採取上述作為後,某日竟收到台北地方法院來函告知某本票是否為內子所開立? 並應准許持票人進行假扣押。我們所購之屋竟遭法院查封,因本票為「無因票據」所以提出抗告也沒用,才知道凌姓代書受到X信房屋總公司指示竟將其職務所應保管之本票交由賣方,完全沒有事前告知買方並徵得買方同意。

謊言(八) ──如此多的謊言與誤導只為遮掩一個背後大真像
有第三關係人告知本人與內子,此房屋的瑕疵並不止如此,建議我們自行找建築師鑑定傾斜的問題,當建築師於夜間以雷射水平垂直儀在粱柱、牆面上打出參考線時,我簡直不敢相信我的眼睛,傾斜角度竟如此大。還告訴我這只是一樓喔,這房子還有很多地方的粱柱、牆面都是傾斜的。隨後建築師進行測量並計算出傾斜的比例並發報告,報告中指出該屋許多牆面粱柱屬於1:50或1:200的嚴重傾斜,其中1:50在法規中已達到『重建標準』,1:200已超過法規中可容許的誤差範圍甚多,依法令可要求賣方負起賠償責任,最高點與最低點落差高達28公分。並以「對內空間已不適合居住」的結論。

謊言(九) ── 貸款銀行主張未取得第一順位 要我還錢
某日內子突然收到該屋貸款銀行摧收經辦來電告知,該銀行因賣方未予塗銷原本設定,導致銀行竟無法順利取得第一順位債權,質問內子是否將款項付給賣方,後經我們查証才知道賣方以我們所支付之款項清償,但卻不負起其塗銷設定的義務,並侵占應歸買方所有的「他項權利義務証明書與清償証明」,致令買方無法塗銷遭銀行要求還錢。

消費者申訴 ── 主管機關台北市政府地政處
既然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與消基會都愛莫能助,我們也曾找過文山區某議員尋求協助,議員的助理也很熱心的將我們的資料轉送給台北市消保機關,還將本案列入管考,並轉給仲介業的地方主管機關──台北市政府地政處,承辦人很好心的安慰內子說我們的案子並不是最慘的,有人透過仲介買屋給了四百萬(不知道她說的是哪一家仲介?),隔天仲介就拉下鐵門人就不見了。經過他們的了解,承辦人最後給我們的答案竟然是「X信房屋仲介木柵店並無行政疏失」,還說我們主管機關並沒有調查的能力…..你們要向消保官申訴嗎?
按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16條規定「經紀人員應專任一經紀業,並不得為自己或他經紀業執行仲介或代銷業務。」 真不知道主管機關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難到,到頭來是拿出血汗錢購屋消費者的問題嗎?

自求多福 ── 漫漫自救路
如果不是求助無門,我想任何人都不會想要興訟,走上法律的途徑,但事到如此我們也不得不走上此路。要想打官司,依目前司法制度一、二審是可以自訴,不必委任律師,到了三審才非得要委任律師(法律規定),依我與內子兩個上班族的情況,我們既無法律的專業背景(我想很多人都跟我們一樣吧!),也不熟悉訴訟的複雜程序與書狀,所以律師費的支出再所難免。
惶論我與內子身心所受的煎熬,以我們目前三件官司(刑事與民事)所有的律師費(三審)+反擔保金+擔保金+法院規費+價值鑑定費+瑕疵鑑定費+裁判費….零零種種加起來要打這個官司,可能要拿出的現金遠超過這個標的物一半以上的金額(隨官司情況改變很難估計)。
凡此種種讓我與內子回想起與對方交涉的期間,X信房屋仲介木柵店王姓經理曾有恃無恐的在電話中表示:「打官司你們打不贏的」,或許這句話正預告著我們的未來嗎?…..


如您有興趣此案請至 更多內容
http://www.funddj.com/y/yFund.asp?a=$Y$YB$YP301001]DJHTM

版名:欲購屋者必看 購屋陷阱知多少?我的真實遭遇

謝謝您

看到這篇內容,心中感覺很難過,我在桃園也有買過一間海砂屋,最後被拆除掉,還要繳貸款,銀行又以標的物減失,所以要補繳所差之250萬貸款金額,真的是雪上加霜.深同感受.台灣保護消費者機構團體可以有效處理類似問題的比較有限.
回覆者:akira 發表數:1367 IP:118.167.187.* 2009-06-20 16:38:17
http://tw.house.nextmedia.com/index.cfm?Fuseaction=View_HouseContent&NewsDate=20090615&Article_ID=31708701&ArtCatID=876

1500萬 買大安區35坪房
近六張犁捷運站老公寓 可保值

2009年06月15日地產王

【徐義平╱台北報導】台北市12個行政區中,大安區排名購屋民眾想要入住的第2名,別以為大安區高不可攀,區內部分路段約總價1500萬元就可以買到中古屋,例如和平東路三段、靠近六張犁捷運站附近屋齡20~30年,2~3房、25~35坪的產品,保值兼具都市更新潛力。

信義房屋六張犁店店長王遠騰表示,以1個月收入8~10萬元的雙薪家庭為例,是可負擔1500萬元房屋,這個價位可往和平東路三段、近六張犁捷運站或市民大道四段沿線、甚至是通化街、嘉興街一帶尋找。
他說,可挑選屋齡20~30年的老公寓或華廈,每坪房價約35~45萬元、坪數多為25~35坪的2~3房,公設比低故虛坪相對少。

住在和平東路三段上的民眾郭佳俐說,捷運木柵線開通後交通便利,加上周邊公車班次頻繁,又有近學區優勢有大安國小、和平高中,未來要是購屋也會以此區為首選。
回覆者:我負責我的言論 發表數:46 IP:218.166.56.* 2009-06-18 16:14:44
揭開玉蘭花廣告背後的醜陋──X信房屋仲介購屋陷阱紀實

民國九十七年六月,在X信房屋木柵店前員工翁姓業務員的介紹下,我與內子認識了X信房屋木柵店蔡姓業務員,他倆人極力推銷座落於捷運萬芳醫院站附近某30年中古屋。倆人向本人與內子表示,該屋鄰近空地已經為某建設公司收購,且建設公司正與該社區住戶商談都更改建的事宜。倆人並以該屋的地點鄰近學校與商圈,深俱自住與投資雙重價值,來說服本人與內子。其間,本人曾當面詢問過兩人,屋主為何要出售此屋? 蔡姓業務員表示由於黃姓女屋主投資股票失利,才有意出售,並且有多組買家有意購買此屋,但因出價尚有些微差距,因而仍在考量中。基於上述的理由,又在貌似中厚老實倆人的親切的帶看下,內子漸為所動而傾向購買該屋,於是交付蔡姓業務員新台幣八萬元整為斡旋金,正式委託蔡姓業務員向賣方出價斡旋。

謊言的開始── 一場荒謬的戲碼
幾經斡旋後,買賣雙方同意以新台幣六百五十萬元整成交,於是約定新台幣八萬元整斡旋金轉為為購屋訂金,並於同年七月一日在X信房屋木柵店進行簽約,蔡姓業務員表示因屋主目前不在國內,故請賣方代表──該公司王姓經理與代理人,代為簽約。我與內子不疑有他,於是於七月一日當天一同至木新路該店地址處簽約。
本人與內子到達該店簽約時,X信房屋木柵店內凌姓代書、該公司王姓經理與蔡姓業務員已經在店內等候,凌姓代書並已填妥X信房屋不動產買賣契約書大部份資料,賣方黃姓女屋主事先已簽妥該契約內所附之房屋現況說明書一只,擔保該屋無因天然災害所產生的損害,只等買賣雙方簽字。我與內子閱覽該契約內容時,賣方代理人李姓小姐自外抵達該店。閱覽該契約後,我與內子詢問過幾個付款問題,也詢問該屋現況問題,王姓經理都說沒問題。於是雙方出示身份証件,由凌姓代書與該店王姓經理、蔡姓業務員協助下完成簽約,契約書完成裝訂後,本人與內子並無查覺該契約書所附買賣雙方的身份証影本,賣方影本竟張貼該李姓小姐之影本,而非黃姓女屋主本人証件。
簽約後,凌姓代書要求內子(內子為該屋登記所有權人),簽立購屋尾款之本票一只(內子擬以銀行貸款支付購屋尾款),金額新台幣四百 萬元整,內子為求謹慎,並要求凌姓代書於本票影本上註明用途,並約定歸還,內子卻忘了填寫本票之抬頭。

謊言(二) ── 欲蓋彌彰的掩飾
由於該房屋有漏水的情況,內子於簽約前,在翁姓、X信房屋木柵店蔡姓業務員的鼓吹之下,向黃姓女屋主提出借屋裝修的要求,並獲屋主的同意。於簽約後,在X信房屋木柵店翁姓前員工的介紹下認識了幾家裝修業者,在完成比較各家條件後,決定了其中一家來進行裝修工程。該業者旋即進入該屋進行初步的拆除工程,在拆除入口處門粱下方之落地鋁門時,突然上方粱發生混凝土大量剝落,不知情的工人遭剝落混凝土砸傷的意外,上方粱處剝落後「鏽蝕的」鋼筋外露,長度約一米有餘,業者將工人送醫後旋即電話告知翁員此事,並向翁員要內子電話號碼欲通知內子此事,翁員遂趕到現場查看,查看後示意該業者:「不要告知買方此事」。事後竟要求業者以塑膠帆布遮掩該瑕疵處,並指示業者儘速將該處以水泥抹平並砌上磚牆掩蓋。

謊言(三) ── 裝模做樣的現場會勘
本人與內子得知該房屋的瑕疵情況後(該屋除有涼上瑕疵外,亦有拉扯傾斜的現像),第一時間立即電告該公司蔡姓業務員,本人與內子會同該員至現場查看,蔡員亦通知該公司王姓經理前來會勘,王姓經理表示屋主不在。本人與內子當場要求屋主應提出安全鑑定報告以釐清安全與責任問題,王姓經理以電話與屋主聯絡後,表示屋主有誠意解決此事。而後本人見賣方並無積極處理的意思,逕自以存証信函與照片告知黃姓女屋主,房屋有多項瑕疵,請她提出專業鑑定報告,並要求勘驗當日要通知買方到場。
會勘當天,王姓經理仍表示屋主不在台北,但現在人在南部,由他代表屋主出席。會勘時,由內子所委託的工程行業者帶領空手到的建築師(並無攜帶任何儀器或測量工具),至現場各處以目視查看後,並至該屋上方二、三樓同一位置處查看,於相對應位置均有斜向裂痕的修補痕跡,二樓處外牆甚至有長距離之大裂痕。
會勘後,建築師當所有人面前解釋斜向裂痕係由地震所引起的損害所致,內子亦當場詢問是否為裝修時所造成的損害,建築師很肯定的表示該瑕疵應原本就已經存在,而施工拆除該粱下方的鋁門時,所產生的振動將原本覆蓋於該瑕疵處的混凝土帶下掉落。本人亦詢問該屋有「拉扯傾斜的現像」是何原故? 建築師推說傾斜必需全棟測量並測量地基掏空的係數方可知曉。

謊言(四) ── 避重就輕的鑑定報告與指鹿為馬的解釋
會勘後幾日,該仲介公司蔡姓業務員通知內子報告已出爐,屋主也已經回來,要買方至該公司木新路營業處所與賣方協調,本人親至該處與賣方看報告並協商。到達時,賣方由一名劉姓男子自稱為屋主出面,並與該公司蔡員與王姓經理早已到場等候,該劉姓男子手持著鑑定報告,態度囂張地告訴我說:「鑑定報告上面寫著是你們拆除鋁門所造成的損害,我房子好好的交給你們……我沒有責任……云云」,我當場要他給我一份副本,劉姓男子說這份報告是我花錢的,才不要給你們一份。後來我又要求至少要給我過目,上面明明寫著是921 331地震是主要原因,劉姓男子竟然可以做指鹿為馬的解釋,而我當場反駁他,現場建築師也肯定表示係由921 331地震所引起的損害所致,當時現場蔡姓業務員與王姓經理皆在現場知悉;不料其二人臉色鐵青,當場竟對此事沉默以對,我感覺事有蹊蹺,於是我以退場結束這場所謂協調會。

謊言(五) ── 令人瞠目結舌的調解會
本人返回家中後向內子告訴協調會的情況後,倆人深感X信房屋木柵店已經失去做為公正客觀第三人應有之立場,因而決定求助公正的第三人,因此向消基會提出申訴與法律協助,消基會義務律師建議我們可要訴訟前,應向該地區公所申請調解,於是我向文山區公所調解委員會正式提出調解。調解當時,劉姓男子偕其配偶(黃姓女所有權人)與蔡員與王姓經理出席,仍以強詞奪理的解釋搪塞推托,毫無誠意。會中,劉姓男子並承認其身份,除了是幕後屋主外也是X信房屋木柵店的負責人的身份,亦囂張地自曝該房屋為「公司的房子」、「法院見」等令人瞠目結舌的言論,當場亦有多人知悉。

謊言(六) ──房屋安全交易帳戶失效 助紂為虐的X信房屋總公司
鋼筋外露曝露於空氣中持續氧化,鄰居們也前來關切,而賣方卻仍推卸其瑕疵擔保的責任,本人與內子為此事傷透腦筋,求助無門不知如何是好時,我與內子再次求助於消基會的法律協助,律師建議我們可依先前判例,自應付尾款中先扣除房屋補強的工程款、前黃姓屋主應付之水電費與房屋稅、地價稅後(共新台幣十四萬餘元),再會匯出所餘款項予X信房屋仲介公司之房屋交易安全帳戶中,我們依律師建議,免得因違約而被沒收先前已付之款項血本無歸,待而後釐清責任。渠料X信房屋總公司房屋交易安全帳戶,於收到此筆匯款後竟於匯入後幾個小時後立即任由黃姓女所有權人自該帳戶中提領,並清償其於銀行中之貸款,X信房屋總公司明知此交易標的有糾紛,並未徵得買方同意逕自付款,其所謂「房屋安全交易帳戶」完全破功,對買方完全無保護作用。

謊言(七) ──欲哭無淚 賣方竟持本票向法院聲請假扣押
在本人扣除上揭款項前,皆通知對方與諸關係人本人之處理方式,如有異議可提出,怎知對方並無異議,在本人採取上述作為後,某日竟收到台北地方法院來函告知某本票是否為內子所開立? 並應准許持票人進行假扣押。我們所購之屋竟遭法院查封,因本票為「無因票據」所以提出抗告也沒用,才知道凌姓代書受到X信房屋總公司指示竟將其職務所應保管之本票交由賣方,完全沒有事前告知買方並徵得買方同意。

謊言(八) ──如此多的謊言與誤導只為遮掩一個背後大真像
有第三關係人告知本人與內子,此房屋的瑕疵並不止如此,建議我們自行找建築師鑑定傾斜的問題,當建築師於夜間以雷射水平垂直儀在粱柱、牆面上打出參考線時,我簡直不敢相信我的眼睛,傾斜角度竟如此大。還告訴我這只是一樓喔,這房子還有很多地方的粱柱、牆面都是傾斜的。隨後建築師進行測量並計算出傾斜的比例並發報告,報告中指出該屋許多牆面粱柱屬於1:50或1:200的嚴重傾斜,其中1:50在法規中已達到『重建標準』,1:200已超過法規中可容許的誤差範圍甚多,依法令可要求賣方負起賠償責任,最高點與最低點落差高達28公分。並以「對內空間已不適合居住」的結論。

謊言(九) ── 貸款銀行主張未取得第一順位 要我還錢
某日內子突然收到該屋貸款銀行摧收經辦來電告知,該銀行因賣方未予塗銷原本設定,導致銀行竟無法順利取得第一順位債權,質問內子是否將款項付給賣方,後經我們查証才知道賣方以我們所支付之款項清償,但卻不負起其塗銷設定的義務,並侵占應歸買方所有的「他項權利義務証明書與清償証明」,致令買方無法塗銷遭銀行要求還錢。

消費者申訴 ── 主管機關台北市政府地政處
既然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與消基會都愛莫能助,我們也曾找過文山區某議員尋求協助,議員的助理也很熱心的將我們的資料轉送給台北市消保機關,還將本案列入管考,並轉給仲介業的地方主管機關──台北市政府地政處,承辦人很好心的安慰內子說我們的案子並不是最慘的,有人透過仲介買屋給了四百萬(不知道她說的是哪一家仲介?),隔天仲介就拉下鐵門人就不見了。經過他們的了解,承辦人最後給我們的答案竟然是「X信房屋仲介木柵店並無行政疏失」,還說我們主管機關並沒有調查的能力…..你們要向消保官申訴嗎?
按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16條規定「經紀人員應專任一經紀業,並不得為自己或他經紀業執行仲介或代銷業務。」 真不知道主管機關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難到,到頭來是拿出血汗錢購屋消費者的問題嗎?

自求多福 ── 漫漫自救路
如果不是求助無門,我想任何人都不會想要興訟,走上法律的途徑,但事到如此我們也不得不走上此路。要想打官司,依目前司法制度一、二審是可以自訴,不必委任律師,到了三審才非得要委任律師(法律規定),依我與內子兩個上班族的情況,我們既無法律的專業背景(我想很多人都跟我們一樣吧!),也不熟悉訴訟的複雜程序與書狀,所以律師費的支出再所難免。
惶論我與內子身心所受的煎熬,以我們目前三件官司(刑事與民事)所有的律師費(三審)+反擔保金+擔保金+法院規費+價值鑑定費+瑕疵鑑定費+裁判費….零零種種加起來要打這個官司,可能要拿出的現金遠超過這個標的物一半以上的金額(隨官司情況改變很難估計)。
凡此種種讓我與內子回想起與對方交涉的期間,X信房屋仲介木柵店王姓經理曾有恃無恐的在電話中表示:「打官司你們打不贏的」,或許這句話正預告著我們的未來嗎?…..


如您有興趣此案請至 更多內容
http://www.funddj.com/y/yFund.asp?a=$Y$YB$YP301001]DJHTM

版名:欲購屋者必看 購屋陷阱知多少?我的真實遭遇

謝謝您
回覆者:akira 發表數:1367 IP:118.169.215.* 2009-05-10 02:42:57
http://tw.house.nextmedia.com/index.cfm?Fuseaction=View_HouseContent&NewsDate=20090509&Article_ID=31613933&ArtCatID=876


大安站周邊 每坪50萬起 入住附中學區

2009年05月09日地產王


捷運大安站位在信義路三段與四段的交界,鄰近有明星學區附中學區,吸引不少為設學籍而購屋的消費者。周邊可設籍附中學區的中古公寓每坪至少50~55萬元,與鄰近的非附中學區產品單價僅45~50萬元相比,每坪貴達5~10萬元,足見附中學區對當地房價的影響。


信義路三至四段臨路多為屋齡約20年的中古大樓,規劃30~50坪,每坪50~55萬元,3房總價1500萬元起;若屬於附中學區的公寓,每坪單價55~60萬元,每戶總價高達1650萬元。
回覆者:綠茶妹 發表數:10 IP:220.128.134.* 2009-05-06 16:53:08
你可以選擇文山區,文山區屬於文教區,又是你每天可以呼吸到大量芬多精的地方。一個深具發展潛力,充滿著文化氣息、擁有豐富休閒資源與多樣化生活環境的區域。
介紹你去指南路三段52號的政大麗堡看看,既是新房子,也在你要的價格內,座擁溪流跟芬多精的享受下,還有阿伯自已種的青菜,超新鮮,整個生活就是輕鬆又自在,離信義101也才10分鐘,高速公路也很方便,捷運有萬芳醫院站及木柵站,這麼多值得您親自去感受。
回覆者:akira 發表數:1367 IP:118.169.215.* 2009-05-06 02:30:22
http://money.msn.com.tw/Services/ArticleViewer.aspx?guid=df2aab03-3901-4981-a1f8-326ceb5081ac


大安、信義A咖 房貸利率最低 針對北市優質區域,信用優良、年收入高者,銀行利率最低可殺到1.39%

2009/04/29

工商時報 許(清爭)文/台北報導


 房價經過半年修正,在農曆年後慢慢回溫,在台北市中心,又以大安、信義區回升幅度最高,也有銀行針對台北市的優質區域,提供超低利率,只要信用狀況優良、年收入高,利率最低可以殺到1.39%。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主任蘇啟榮表示,去年下半年受到雷曼倒閉衝擊,全球經濟動盪不安,台北市中心房市交易轉淡,過高房價也在此時修正,但在農曆年後,股市回穩,再加上政府、銀行不斷推出低利房貸刺激房市交易,房市逐漸回溫。

 蘇啟榮指出,據信義房屋資料統計,從農曆年後台北市大安區、信義區是交易最熱絡的區域,房屋成交量與農曆年前相比,成長20%,購買者大多為換屋族群。

 蘇啟榮表示,因為大安、信義兩區房子保值度最高,所以容易受到有一定資產、想買房保值的換屋族青睞,成交大多是2,000萬以上的房子,就算兩區的房子屋齡偏高,但因為地段好,一樣相當搶手。
回覆者:akira 發表數:1367 IP:118.169.213.* 2009-05-01 06:00:19
http://udn.com/NEWS/STOCK/STO10/4879670.shtml


銀行房貸成數 加碼促銷

【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2009.05.01


上海商銀昨天也發文全台灣各分行,今天起,房貸放款成數全面拉高,是第一家拉高房貸放款成數的民營銀行。上海商銀協理彭國貴說,位於大台北區,例如台北市的大安、信義區,還有台北縣的板橋、中永和等地,最高都能貸到8成5左右。
回覆者:eric 發表數:5903 IP:118.160.238.* 2009-04-01 03:16:05
遠企商圈鄰馬路住宅較巷內貴1成


2004年06月12日地產王


此區以電梯華廈和大樓居多,老舊公寓多在25年以上,主流坪數約30坪,每坪26~28萬元,電梯華廈大約在20~25年,每坪價格為30~33萬元,住辦大樓則約20年屋齡,隨著居民對居住品質的要求越來越高,現在所蓋的大樓幾乎沒有住辦大樓,以純住宅為主,當然住家品質越好,開價越高,每坪至少都在 60萬元以上。
回覆者:eric 發表數:5903 IP:118.160.225.* 2009-03-27 01:24:23
http://house.1-apple.com.tw/index.cfm?Fuseaction=View_HouseContent&NewsDate=20050903&Article_ID=2022288&ArtCatID=399


2005年09月03日地產王


「大安站」周邊大樓產品,多位於復興南路與信義路2條主幹道上,屋齡18~23年,陽春屋行情每坪32~35萬元,裝潢屋每坪39~44萬元,如「漢陽名督」、「世青圓形大廈」等。此區老舊大樓多無休閒設施,「世青圓形大廈」是少見設有中庭花園、泳池等設備,坪數50~170坪,陽春屋每坪38~42萬元。



大安站旁信義路三段147巷內,街道整齊,還有公園,小環境優質,又是師大附中國中部學區,老公寓行情不輸大樓。張界聰攝
回覆者:eric 發表數:5903 IP:118.160.239.* 2009-03-24 03:01:20
http://house.1-apple.com.tw/index.cfm?Fuseaction=View_HouseContent&NewsDate=20050723&Article_ID=1926870&ArtCatID=399&ArtPage=2


2005年07月23日地產王


敦南潤泰 百坪大戶

「敦南潤泰」位敦化南路二段屬辦公大樓,前臨敦南大道,後鄰建安國小。敦化南路多線公車停靠,生活機能依賴大安路二段商圈。登記坪數101.88坪,主建物76.94坪、陽台5.72坪,防空避難室兼停車場14.82坪,屋齡18.7年,總價含平面車位4280萬元。



敦南潤泰
總價:4280萬元
坪數:101.88坪
屋齡:18.7年
格局:無
類型:大樓
樓層:10樓/24樓
回覆者:eric 發表數:5903 IP:118.160.222.* 2009-03-18 13:49:28
回覆 eric 於 :2009-01-31 23:39:58 的發言內容

綠地與機能支撐永康房價


2003年07月19日 地產王


永康街內公寓約為屋齡25-35年、30坪左右的3房,單價約在26-28萬元,屋況好的可以賣到30萬元。電梯華廈舊的約20餘年,坪數30-40,每坪約30萬元;新的大概都在10年以上,坪數50-60,單價約45-50萬元。


新的大樓只有幾幢,「大安金華」屋齡約7年,坪數約48,單價約42-45萬元;「永康麗園」屋齡約6年,買賣很少,約56坪,頂樓有百坪樓中樓;「永康御品」為獨棟雙併,戶數少,屋齡約6年,約50餘坪,單價約45萬元。

利率1.325%優惠房貸 剩300億額度


【聯合報╱記者羅兩莎/台北報導】


中央銀行指出,行政院在去年9月增撥的2,000億元優惠房貸,目前受理金額已超過1,655億元,目前只剩下三百多億元額度供民眾申貸。

由於額度即將用罄,大型銀行主管表示,各大銀行展開「搶額度」,希望向央行再爭取多一點額度。

行政院2,000億元優惠房貸利率僅1.325%,且可搭配最高200萬元的前兩年零利率青年成家貸款專案,以台北市為例,兩項優惠政策搭配下來,最高可貸到550萬元。

銀行業者表示,以現行利率僅1.325%計算,貸款戶雖貸款550萬元,但前兩年每月只要負擔3,865元的利息,因條件吸引人,2,000 億優惠房貸每月以300億元的速度消化。

【2009/03/18 聯合報】@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STOCK/STO10/4794974.shtml
回覆者:eric 發表數:5903 IP:118.160.229.* 2009-03-16 04:22:09
http://house.1-apple.com.tw/index.cfm?Fuseaction=View_HouseAppleContent&NewsDate=20060401&Article_ID=2505635&ArtPage=2


2006年04月01日地產王


「橘園巴黎」位辛亥路七段,鄰近實踐國中與景美女中,步行10分鐘內可至實踐國小;建物完工於2005年3月,屋齡僅1年,外牆採玻璃帷幕高級建材,外觀質感佳。待售物件為14樓大樓的4樓邊間,單層2戶規劃,住戶單純,主建物坪數約31坪,室內規劃4房2廳2衛,總價內含1個坡道平面車位。


總價:1650萬元
坪數:61.02坪
屋齡:約1年
格局:4房2廳2衛
所在樓層:4樓/14樓
類型:電梯大樓
回覆者:eric 發表數:5903 IP:118.160.227.* 2009-03-15 02:58:02
回覆 eric 於 :2009-02-20 02:18:35 的發言內容

麗水美樹大觀景窗

每坪47萬元


2003年07月27日地產王


預售案「麗水美樹」為7樓雙併單純住家,48坪及53坪精緻4房,6、7樓有2戶樓中樓,總計11戶。客廳面寬5.45公尺,全案並交付東亞建築經理(股)公司信託管理,訴求專戶專款專用的產權保障。

本案基地為23公尺×22公尺,幾近正方形,因此格局也相當方正。附有10個坡道平面式車位,外觀為日式簡約主義,地下室加複壁以增加安全性,工期約1年半。此案配備豪華,主臥室有270度觀景窗,浴室並配有按摩浴缸。李偉麟

http://tw.money.yahoo.com/news_article/adbf/d_a_090313_2_1e746


顏炳立:銀拍屋重現就是房市見底時 北市每坪40萬元大膽買


( 2009/03/13 16:50 鉅亨網 )

【鉅亨網記者張智堯•台北 】 戴德梁行台灣分公司總經理顏炳立今(13)日表示, 房地產沒有出現恐慌性殺盤,就沒有見底;當租屋沒有轉變為賣屋,房市也沒有見底;建商沒有倒個幾家,將 籌碼釋出,「對不起,房市也沒有見底」;反過來說,當銀拍屋重出江湖時,就代表房市已經見底。如果還想 「移民」到台北市,民權東路、和平東路、基隆路與新生南北路的區域內,每坪房價若開在40萬元附近,就能大膽買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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