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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陽台外推要嚴格取締囉!
發表者:Spartan(MS  發表數:290 IP:59.112.43.* 2006-10-18 23:05:37

相信大家大都知道陽台外推的問題,如果各位最近看到的新案子有外推的狀況,可否提醒大家多多注意...因為有些人真的不知道平面圖或傢俱配置圖那一條虛線就是陽台外推....
到時候拿不到使用執照....就
http://tw.house.yahoo.com/article/url/d/a/051213/199/2mxrf.dbf
陽台外推 元旦起嚴格取締

陽台違建認定標準,明年起有重大變革!
只要打掉外牆或者是陽台加窗,一律即報即拆,尤其是新落成建物,只要陽台外推,立即強制拆除,營建署緊縮陽台違建認定標準,全台適用,不過台北市率先表示要嚴格執法,宣布嚴格取締。

把建築物原有牆面打掉,讓陽台可向外推出去,室內空間隨之變大,這是台北民眾面對寸土寸金房價的普遍作法,但這種擅自擴建的行為將從明年元旦起被嚴格取締。

除既有陽台違建即報即拆外,明年元旦起,新申請使用執照的新落成建築,台北市工務局更將主動調查,若發現建商已將陽台外推,將不發給使用執照,若在調查前已發給,也將直接強制拆除。新落成建築新領使用執照者將被列管一年,也就是說,若95年元旦領照,在96年元旦前所有增建行為,都可能被建管處主動查獲並要求拆除,這是北市出現陽台整建30多年來,市府最嚴厲管制及查察行動。

陽台是依照「建築技術規則」規定所留設,部分可免計入建蔽率及容積率,等於是政府免費奉送建商,鼓勵留設陽台,主要目的包括緊急逃生避難和因應本地亞熱帶氣候,有陽台遮陽,可以避免陽光直接照射室內,有效減少空調耗電。
內政部曾於63年11月20日發出解釋函,表示「只在陽台上加裝窗戶,而未將原有外牆拆除者,可不必申請建造執照」,言下之意,不拆內牆的陽台加窗並不違法,但解釋函由內政部91年9月3日公告廢止,之後,建管處多次向內政部請示陽台加窗的適法性,內政部說法含糊,指由地方政府依事實認定,這讓台北市決定一律禁止陽台加窗,徹底整頓市容和容積率管制。

內政部原來認定,在陽台加裝一道玻璃帷幕,或在陽台外側加設八角窗以遮雨,避免晾曬的衣服被雨水打溼等,都不算違建。但是由於近年房價高漲,民眾直接把外牆拆掉,把室內空間外推原有陽台位置,已使防雨所以加裝陽台窗的行為變質,且違反都市計畫法和建築法,因此台北市才修正違章建築處理要點,嚴格查堵會危急室內安全及消防救災的陽台類違建。

因此呼籲消費者在購屋時,應注意自己的權益,對於建商事前的加窗設計或事後的加窗施工,都要詳加了解法律規定,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損失,避免買到明年領新建照的房屋,將陽台加窗外推,這將視為違建,即報即拆。


文章提供/太平洋房屋提供

回覆者:小魚兒 發表數:11 IP:59.115.7.* 2008-09-02 10:54:12
不只陽台,還有雨遮,機房,公設等。這些都是政府幫建商賺大錢,灌坪數的合法姦招。
還有獎勵停車位。每個停車位還分坪數,可以外賣。
靠,建商賺死了。
政府難道不知道嗎?!
回覆者:bacon 發表數:1112 IP:119.14.19.* 2008-08-19 22:23:28
回覆 房貸危機 於 :2008-08-19 17:36:43 的發言內容

現在建商都會要住戶簽立"二次施工"委託書
好規避責任
難道政府不知道嗎?

現在失業人口這麼多
把罰金用來支付取締人員的薪資
那應該很快就會改善
建商也不敢陽台外推!

癥結是在於台灣獨特的銷坪計算
還有就是建築技術規則裡面的[容積管制]關於容積樓地板面積的計算
這兩點可說是台灣特色
被建商發揮的淋漓盡致
建商看地,買地,看圖,看設計,開發...第一件事就是要建築師算可建面積
這已經鑽到牛角尖了

二次施工,建管只是後知後覺後行者
真正的癥結就是[貪],鑽容積計算的漏洞
回覆者:房貸危機 發表數:255 IP:59.124.212.* 2008-08-19 17:36:43
現在建商都會要住戶簽立"二次施工"委託書
好規避責任
難道政府不知道嗎?

現在失業人口這麼多
把罰金用來支付取締人員的薪資
那應該很快就會改善
建商也不敢陽台外推!
回覆者:法拍烏答人 發表數:1504 IP:203.73.87.* 2008-07-01 22:36:46
北縣市 應發包給民間 成立

1.檢舉違章大隊

2.拆除大隊

違章包括

1.二次施工

2.陽台外推

3.不符分區使用

4.頂樓加蓋 加頂

5.前院加矮牆...

..............
回覆者:Chen 發表數:553 IP:118.170.7.* 2008-07-01 09:06:24
關於違章影響台灣地貌,使台灣景觀無法擠身進步國家之林,以下文章及網站可供參考:

............英倫才子艾倫•狄波頓在《幸福建築》一書中揶揄現今建築的荒繆與愚蠢,並不斷探討什麼是真正幸福的建築?什麼樣的建築可以為您帶來真正的幸福?他發現您引以為傲的建築不過是幸福的幻影而已。結果是〝住大師的房子也會離婚、吵架、心情不好!〞

綜觀台灣建築業四五十年來的發展,筆者必須沉痛指出,絕大多數業者、購屋人及住戶多數仍沉浸在「唯物主義」思惟而不自知,以為房屋能蓋的堅固就是好房子,所以在房地產的文宣裡用很大的篇幅描述房子如何堅固、甚麼結構、能耐幾級地震…云云,殊不知這只是建商的基本條件而已!事實上只要合乎政府所制定的建築法規,並且誠實依法完成、不偷工減料就可以很堅固了。試問,如果一家建商連房子都不能蓋的堅固,連做為建商的資格都值得懷疑、遑論其他了!

觀察諸多建商背景,出身工程背景的人多數把產品的重點擺在房屋如何設計得很堅固、營造上也毫不馬虎,讓客戶絲毫不懷疑其營建品質及安全性。

但何以最為傑出的建商(我所謂傑出絕不是多少、大小、堅固與否或上市、上櫃)通常不是出身工程界呢?真是值得深思啊!.........................
http://blog.sina.com.tw/4167/article.php?pbgid=4167&entryid=581361
回覆者:air 發表數:127 IP:61.216.93.* 2008-06-14 00:29:59
通常建商會在主管機關勘測後再二次施工,外推後處罰的是所有權人,有先例像永和"水築館"社區,不得不留意
http://tw.myblog.yahoo.com/air-ts950468/
回覆者:小賴 發表數:310 IP:125.230.164.* 2008-01-21 20:11:44
講是一回事,做又是另一回事,守法的永遠守法..投機的永遠投機..
回覆者:Tomy 發表數:114 IP:125.230.165.* 2007-12-27 23:31:48
謝謝提供寶貴消息
回覆者:123 發表數:122 IP:59.124.89.* 2007-12-20 16:50:56
使照拿到後...別傻了啦...取締...取締的完嗎?....說說聽聽就好...頂多列管吧.要等排拆等下輩子吧!
回覆者:walter 發表數:15 IP:122.121.5.* 2007-12-16 17:58:57
回覆 Spartan(MS 於 :2006-10-18 23:05:37 的發言內容

相信大家大都知道陽台外推的問題,如果各位最近看到的新案子有外推的狀況,可否提醒大家多多注意...因為有些人真的不知道平面圖或傢俱配置圖那一條虛線就是陽台外推....
到時候拿不到使用執照....就
http://tw.house.yahoo.com/article/url/d/a/051213/199/2mxrf.dbf
陽台外推 元旦起嚴格取締

陽台違建認定標準,明年起有重大變革!
只要打掉外牆或者是陽台加窗,一律即報即拆,尤其是新落成建物,只要陽台外推,立即強制拆除,營建署緊縮陽台違建認定標準,全台適用,不過台北市率先表示要嚴格執法,宣布嚴格取締。

把建築物原有牆面打掉,讓陽台可向外推出去,室內空間隨之變大,這是台北民眾面對寸土寸金房價的普遍作法,但這種擅自擴建的行為將從明年元旦起被嚴格取締。

除既有陽台違建即報即拆外,明年元旦起,新申請使用執照的新落成建築,台北市工務局更將主動調查,若發現建商已將陽台外推,將不發給使用執照,若在調查前已發給,也將直接強制拆除。新落成建築新領使用執照者將被列管一年,也就是說,若95年元旦領照,在96年元旦前所有增建行為,都可能被建管處主動查獲並要求拆除,這是北市出現陽台整建30多年來,市府最嚴厲管制及查察行動。

陽台是依照「建築技術規則」規定所留設,部分可免計入建蔽率及容積率,等於是政府免費奉送建商,鼓勵留設陽台,主要目的包括緊急逃生避難和因應本地亞熱帶氣候,有陽台遮陽,可以避免陽光直接照射室內,有效減少空調耗電。
內政部曾於63年11月20日發出解釋函,表示「只在陽台上加裝窗戶,而未將原有外牆拆除者,可不必申請建造執照」,言下之意,不拆內牆的陽台加窗並不違法,但解釋函由內政部91年9月3日公告廢止,之後,建管處多次向內政部請示陽台加窗的適法性,內政部說法含糊,指由地方政府依事實認定,這讓台北市決定一律禁止陽台加窗,徹底整頓市容和容積率管制。

內政部原來認定,在陽台加裝一道玻璃帷幕,或在陽台外側加設八角窗以遮雨,避免晾曬的衣服被雨水打溼等,都不算違建。但是由於近年房價高漲,民眾直接把外牆拆掉,把室內空間外推原有陽台位置,已使防雨所以加裝陽台窗的行為變質,且違反都市計畫法和建築法,因此台北市才修正違章建築處理要點,嚴格查堵會危急室內安全及消防救災的陽台類違建。

因此呼籲消費者在購屋時,應注意自己的權益,對於建商事前的加窗設計或事後的加窗施工,都要詳加了解法律規定,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損失,避免買到明年領新建照的房屋,將陽台加窗外推,這將視為違建,即報即拆。


文章提供/太平洋房屋提供

陽台外推會被取締,那麼在樓梯間的公共設施空間被住戶說什麼約定專用的理由,將大門外推砌牆圍起來變成室內空間所佔用,是不是已經違反建築法規定,應該拆除,請懂的法規的<先拜>給小弟釋疑, 感恩啦
回覆者:似狼是唬 發表數:1 IP:218.211.48.* 2007-11-17 17:44:55
回覆 Sakura 於 :2007-10-31 14:15:16 的發言內容

不過我真的覺得台灣鐵窗問題很嚴重
為了多一些空間,導致外觀太雜亂
台灣應該像國外一樣,以實際使用空間來訂定房屋權狀,公設根本不應納入權狀...導致空間不足
也是導致外推的原因

今天建築權狀跟實際使用空間不吻合的主因在於政府的相關法令規範失當,為了多收虛名的稅收導致建商鑽法令漏洞,虛灌眾多坪數,另如公設/陽台雨遮坪數納入權狀,導致買一百坪的房子要打上近六折剩六十餘坪才是實際的使用空間花一堆錢買不值得的空間<建商按灌水權狀多賣錢,政府按灌水的權狀增加稅收,典型的官商勾結坑害百姓
回覆者:Sakura 發表數:2240 IP:219.84.152.* 2007-10-31 14:15:16
不過我真的覺得台灣鐵窗問題很嚴重
為了多一些空間,導致外觀太雜亂
台灣應該像國外一樣,以實際使用空間來訂定房屋權狀,公設根本不應納入權狀...導致空間不足
也是導致外推的原因
回覆者:帥man 發表數:117 IP:61.217.212.* 2007-09-24 12:40:14
幾十年了
一直說要取締
可是~~~~~~~~~~~~
全台灣不管新的、還是舊的、甚至甚麼豪宅,好像都有甚麼外推或是違規的
還是不見取締阿
可能政府是覺得太多太多了,嚴格取締會招民怨吧,影響人民生家財產,如沒影響公共安全就不管了吧
回覆者:由你我做起 發表數:1950 IP:59.115.135.* 2007-09-14 16:37:21
回覆 Sakura 於 :2007-09-14 15:52:21 的發言內容

到目前為止 有取締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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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kura さくら 2007
http://www.youtube.com/watch?v=OMrzpn-65wo
M 型社會, 區域-向左走? 向右走?
當事情無法改變的時候,我們自己要改變(Things do not change; we change)

大家不都打出去

鄰居 也不會告

大家繼續鄉愿

許多視聽室 健身房也都是 公設去改的

建商要你簽約 他不會負責
回覆者:Sakura 發表數:2240 IP:219.84.152.* 2007-09-14 15:52:21
到目前為止 有取締哪家

------------------------------------------------------------------------------------------
Sakura さくら 2007
http://www.youtube.com/watch?v=OMrzpn-65wo
M 型社會, 區域-向左走? 向右走?
當事情無法改變的時候,我們自己要改變(Things do not change; we 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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