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氣社區

.拆除房子的廢棄物..可就地掩埋嗎?
發表者:hsiaofeng  發表數:18 IP:61.223.171.* 2005-04-25 13:52:19

房子沒有保存登記...
請教各位專業人士...謝謝..

回覆者:ARCH 發表數: IP:61.70.132.* 2005-04-25 18:14:29
由建築法的觀點:須先探討如下法規
一.建築法:第 16 條 建築物及雜項工作物造價在一定金額以下或規模在一定標準以下者,得免
由建築師設計,或監造或營造業承造。
前項造價金額或規模標準,由直轄市、縣 (市) 政府於建築管理規則中定
之。

第 78 條 (拆除執照之請領)
建築物之拆除應先請領拆除執照。但左列各款之建築物,無第八十三條規
定情形者不在此限:
一 第十六條規定之建築物及雜項工作物。
二 因實施都市計畫或拓闢道路等經主管建築機關通知限期拆除之建築物

三 傾頹或朽壞有危險之虞必須立即拆除之建築物。
四 違反本法或基於本法所發布之命令規定,經主管建築機關通知限期拆
除或由主管建築機關強制拆除之建築物。


第 81 條 (停止使用及拆除)
直轄市、縣 (市) (局) 主管建築機關對傾頹或朽壞而有危害公共安全之
建築物,應通知所有人或占有人停止使用,並限期命所有人拆除;逾期未
拆者,得強制拆除之。
前項建築物所有人住址不明無法通知者,得逕予公告強制拆除。

第 83 條 (古蹟之修繕)
經指定為古蹟之古建築物、遺址及其他文化遺跡,地方政府或其所有人應
予管理維護,其修復應報經古蹟主管機關許可後,始得為之。

二.營建廢棄物管理辦法

以上是核對您是否涉及違法拆除及違法倒廢棄物的方法,若屬合法拆除的條件...那建議您判斷若廢棄物量大的話,應申請廢棄物掩埋(付費)

三.若以現今綠建築及綠色環保的觀點而言
您的廢棄物量若少的話,則可選擇回填利用,但限於景觀或空地的回填,不能用於基礎的回填(若您有新建或自建案時可用),這會使我們對環境造成的衝擊及RC構造帶來的牛態破壞減少,另一點來看,也可以減少您的回填土預算,這都是益多的!

反正,您須先判斷是否不須申請拆除執照,再決定如何處理您的廢棄物,用同樣愛地球愛台灣的心來環保我們的家園!

以上提供一點點的建言,希望對您有幫助

AHAA雅浩設計事務所 http://www.ahaadesign.com/
※ 本討論文章係由該作者擔保其合法性,不代表本網站之立場。